【摘要】:一方面,从各地的融资状况来看,银行贷款尤其是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仍然是主要的资金来源,社会资本没有被充分调动起来;另一方面,保障性住房建设后续运营管理仍然以政府相关部门为主,没有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
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大规模进行已经使得政府的财力不堪重负,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后期运营又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以及资金的投入,加上政府单独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管理的低效率,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引入社会力量迫在眉睫。住建部在2012年发布的《关于做好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通知》就提出了支持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要求,2015年各部门还联合发布了《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的通知》,该通知再次强调了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引入社会资本的重要性,并起到了一定的引导和指导作用。各地为了减轻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财政负担,也一直对社会资本进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进行探索,通过一定的税收优惠、土地出让优惠、财政贴息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并对多种公私合作模式进行探索,但是效果并不理想。目前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大部分来自于政府的财政支出、政府贷款、政府发行的债券,运营管理仍然以政府为主,社会资本的投入占很小的比例。一方面,从各地的融资状况来看,银行贷款尤其是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仍然是主要的资金来源,社会资本没有被充分调动起来;另一方面,保障性住房建设后续运营管理仍然以政府相关部门为主,没有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www.zuozo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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