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表现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结合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共同发展的运行机制,以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原则,防止两极分化,以及具有强有力的国家宏观调控。在这样的前提下,中国的水资源经济学必须服从于这个大原则。
在中国,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经过一段改革开放的道路后,从90年代初期起明确了在中国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这样的体制下水资源经济学应当确立什么原则和内容,还正处于探索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总的说是具有一般市场经济的共性,如承认个体和企业等市场主体的独立性、由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作用、建立起有效的宏观经济调控机制对市场运行实行导向和监控、制定和完善各类经济法规、遵守国际交往中的通行规则和惯例等。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自然也和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有所不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表现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结合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共同发展的运行机制,以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原则,防止两极分化,以及具有强有力的国家宏观调控。在这样的前提下,中国的水资源经济学必须服从于这个大原则。一方面,承认水作为一种可以利用的自然资源是一种有价商品,但对不同用户按照国家政策又可采用不同的收费标准,例如对农业和工业或城市用水采用不同的水价格政策,但总的是按商品规律办事。另一方面,水的开发治理又具有社会公益性质,是以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水准提高为前提而由国家进行的,不能完全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而是为了国家的最高利益,靠国家的投入并在宏观计划的保证下进行的。还有一部分则是处于上述两方面之间,或兼有商品和社会公益性的,其机制就更为复杂,许多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探索,以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下的水资源经济理论和水商品运行机制不断完善。(www.zuozo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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