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6月,西征红军解放了定边、盐池等地。7月,陕甘宁边区政府即派国民经济部长毛泽民来到定边、盐池,组织发展以食盐、皮毛、甘草为主的生产和经济贸易。
为体现党的民族政策,团结蒙古族共同抗日。毛泽民与西征红军政治部主任刘晓议定,将马鸿逵侵占的北大池、苟池、敖包池归还给蒙古族,其余各地由边区政府管理。其中,苟池归还后,盐坝内有465方里(1方里=0.25平方公里)为蒙古族所有,余为公有。
陕甘宁边区时期,三边共有5个盐池产盐;老池(即花马池,池最大)、苟池(盐最好)、滥泥地、莲花池、菠萝池(池最小、公家未加管理)。1949年以前,盐区自由开采,政府只收税。又因1940年的灾荒,影响到边区内外食盐供应,因此边区政府遂委托军委后勤部组建三边盐务局,当时的产盐方针“以军队生产为主,盐民产盐为铺”,经后勤部一年的努力,打盐井、筑盐坝、辟盐田,盐产量顿增,1941年计产盐702513驮(每驮150斤,下同)。
1942年1月,盐务局改归边区政府财政厅领导,下设盐民区,隶三边专署。产盐方针改为“以民产为主,部队产盐为辅”。参加打盐的部队相继离开三边。又因当年雨水不调,产盐271617驮,只完成原定计划40万驮的67.9%。
1943年,边区开展大生产运动,又调动部队官兵四千人,动员定、盐两县农民和机关学校人员到老池打盐,当年产盐52万驮。
1944年,因上年“存盐甚多,且雨水不适”,故“不需再打”,产盐很少。
1945年,产盐总数为242528驮,欠产157472驮(1946年资料缺)。
三边所产食盐,源源不断地运销陕甘宁三省及内蒙古、绥远等地,对粉碎国民党的经济封锁,活跃边区经济贸易、支援抗日战争作出了重大贡献。(www.zuozong.com)
1947年春,胡宗南、马鸿逵大举进犯边区,盐务局人员均随军转战,盐业生产也就随之停顿。
陕甘宁边区时期,惠安堡盐池为国民党盐池县政府控制。据民国《盐池县志》记载,该池“年产量约四万余石,行销宁夏、灵武、金积、镇戎及平凉、凤翔一带”。
盐池移交,1949年8月,盐池县解放。惠安堡盐池回到人民手中,遂成立惠安堡盐务支局,直到宁夏省盐务管理局领导。
三边盐务局也随即恢复,直属宁夏省盐务管理局,全称“宁夏三边盐务分局”,简称“三边分局”。刘邦清任分局局长。下辖盐场堡、滥泥地、苟池、莲花池、倭波池等五个产盐场,并在盐场堡、滥泥地、苟池、设盐务支局,莲花池、倭波池各设盐务所一处。
三边分局共配备干部及勤杂人员60多人。盐警队干警100多人、马100多匹。
1950年11月,经中央及西北军政委会批准,将三边分局管辖之苟池、倭波池两产盐场划归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管理。移交委员会由宁夏盐务管理局代表梁世勋、盐池县县长李克忠、定边县县长左有礼、三边分局局长刘邦清等人组成;接管委员会由伊盟政府秘书长金汉文、鄂旗书记田万生等人组成,于当年11月27日正式移交。
1953年春,经中央人民政府和西北局批准,将三边分局所辖各盐场均交地方直接管理。于是,盐场堡、滥泥地、莲花池等产盐场交陕西定边县管理,宁夏盐池县只留惠安堡一盐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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