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金融机构包含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金融机构三个部分,其中,银行是印度金融机构最主要组成部分,在金融体系中发挥关键作用;政策性金融机构则属于开发性金融机构,可以弥补商业性金融机构的不足。
印度金融机构的主管部门是印度财政部。与此同时,印度储备银行依据《1934年印度储备银行法》,以中央银行身份对印度金融机构的业务进行监管,并提供相关服务。
6.2.1.1 银行机构
印度银行体系较为发达,尤其是国有和政府监管的银行体系非常发达。根据印度《1969年银行国有化条例》,存款超过20亿卢比的私人银行均收归国有。1969年和1980年,印度政府对银行进行了两次国有化改造,将十几家最大的私人商业银行收归国有,大部分商业银行纳入公共部门。1975年,印度政府建立了地区性农村银行体系,以满足农民和小额贷款人的信贷需求。此外,印度还在中央政府之下设立了相关银行机构,以配合经济战略与政策的实施。
印度银行机构主要包括印度储备银行、商业银行和合作银行三种类型。印度储备银行是印度中央银行,是印度银行体系的监管者,承担发行货币、制定与实施货币政策、监督和管理外汇储备、维持币值稳定、监管银行系统等职能。
商业银行是印度银行体系的核心部分。按照所有制性质,商业银行可以划分为国有银行、私人银行、外资银行三种类型。根据印度银行协会的注册数据,印度的银行机构包括26家国有银行、21家全国性民营银行和44家外资银行。[3]国有商业银行是印度商业银行的主体,占印度银行资产总额超过七成(74%),民营银行占比将近两成(19%),外资银行则不足一成(7%)。由此可见,印度政府对整个银行系统的控制程度处于较高水平。按照规模大小,商业银行可以划分为表列银行(Schedule Bank)和非表列银行(Non-schedule Bank)。表列银行指存款不少于50万卢比,且需要向印度储备银行报送全套监管数据的商业银行,在印度金融体系中占主导地位,其资产占印度整个金融体系的七成。
合作银行是印度银行体系的重要补充,可以分为城市合作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其中农村合作银行又可以分为长期信贷合作机构和短期信贷合作机构。在印度农村,农户互助小组(Self Help Group)普遍存在,一般由15~20人组成,以农户互助小组的名义可以在银行开立共同账户,享受存款利息加成,免除各项基本银行业务的服务收费。
表6-4 印度银行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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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Reserve Bank of India,Banks in India,https://www.rbi.org.in/commonman/English/Scripts/BanksInIndia.aspx;《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印度(2017年版)》,第41页。
值得指出的是,印度允许银行业兼营保险业务,银行的主要保险业务是存款保险,并采取强制入保的方式。印度于1961年颁布了《存款保险公司法》,并随后在印度储备银行下成立了印度存款保险公司,作为印度储备银行的附属机构,印度存款保险公司负责存款保险的具体实施。1978年,印度存款保险公司在兼并印度信用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之后更名为存款保险与信用担保公司(Deposit Insurance and Credit Guarantee Corporation,DICGC)。根据《存款保险公司法》,最初被纳入印度存款保险体系的银行机构只有国有商业银行、外国银行在印度的分支机构;1968年,合作银行被赋予了同等的参保资格;1976年,农村地区银行也具备了参保资格。[4]
6.2.1.2 政策性金融机构
印度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属于开发性金融机构,主要用于弥补商业性金融机构的不足,以便更好地执行国家的产业发展政策。(www.zuozong.com)
印度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印度进出口银行(Export-Import Bank of India)、印度产业开发银行(Industrial Investment Bank of India)、印度农村发展银行(National Bank for Agriculture and Rural Development)、国家住房银行(National Housing Bank)、印度小微产业发展银行(Small Industrial Development Bank of India)和各邦的开发性金融机构等。
6.2.1.3 非银行金融机构
印度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保险机构和证券机构。
(一)保险机构
保险在印度具有悠久的历史,印度是最早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发展中国家。《1912年人寿保险公司法案》(Indian Life Assurance Companies Act,1912)是印度历史上第一个规范人寿保险业务的法定措施。随后印度又先后出台了《1928年印度保险公司法案》(Indian Insurance Companies Act,1928)、《1938年保险法案》(Insurance Act,1938)、《1950年保险修正法案》(Insurance Amendment Act,1950)和《1972年综合保险业务(国有化)法》[General Insurance Business(Nationalisation)Act,1972]。根据《1972年综合保险业务(国有化)法》,印度政府将107家保险公司合并为四家保险公司,即国家保险公司(National Insurance Company Ltd.)、新印度保险公司(New India Assurance Company Ltd.)、东方保险公司(Oriental Insurance Company Ltd)和联合印度保险公司(United India Insurance Company Ltd.),并成立了印度唯一一家再保险公司,即印度综合保险公司(General Insurance Corporation of India,GIC)。[5]
2000年起,印度政府允许私人和国外保险公司进入国内保险市场,随后印度的民营保险公司陆续发展起来,发展较快的是印度财团联合国际保险机构合资成立的一些民营保险公司,如美国友邦保险与印度塔塔集团合资的塔塔友邦人寿保险(TATA AIA Life)、荷兰国际集团与印度威斯亚银行合资的荷兰国际威斯亚保险公司等。印度政府对外资保险公司的持股比例有严格限制,外资持股比例要控制在26%以内。
截至2015年底,印度共有53家保险公司,包括24家人寿保险公司和29家非人寿保险公司(包括1家再保险公司)。印度国有保险公司在保险业占绝对优势地位,主要由人寿保险公司和综合保险公司构成。印度国内主要的保险公司包括:印度国内最大的保险公司即印度人寿保险公司(Life Insurance Corporation of India)、出口信用保险公司(Export Credit Guarantee Corporation of India)和印度综合保险公司等。
(二)证券机构
印度证券机构的主管部门是于1992年开始行使职能的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y and Exchange Board of India,SEBI),主要负责制定、实施印度证券市场的相关规则与措施,公布上市公司信息,并对金融机构的投资活动进行监督与管理。外国投资者对印度企业进行的股权收购活动也要接受印度证券交易委员的监管。
印度的证券机构主要包括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商(如基金公司、股票经纪公司等)等。目前,印度共有20家分布在印度各地的证券交易所,位于孟买的孟买证券交易所(Bombay Stock Exchange,BSE)和印度国家证券交易有限公司(National Stock Exchange of India,NSE)是印度最大的两个证券交易所,两家证券交易所拥有超过80%的上市公司。孟买证券交易所成立于1875年,是亚洲历史最悠久的证券交易所。截至2016年底,在该交易所上市企业达5 820家,总市值规模高达1.6万亿美元,是南亚最大证券交易所和世界第五大证券交易所。印度国家证券交易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截至2014年6月,该证券交易所拥有3091种可供交易证券,总市值达1.5万亿美元。以印度国家证券交易有限公司最大的50只股票编制的标准普尔CNX Nifty指数(S&P CNX Nifty Index)被印度投资者和世界各地投资者广泛应用。
印度证券市场与民营银行的发展几乎同步,在经济改革过程中也吸引了大批外资券商和基金,这些外资券商可以帮助印度企业在赴海外融资时取得先机。印度证券市场以银行系的子公司和外资券商为主。
表6-5 印度20家证券交易所[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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