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生效的《宪法》规定了印度司法体系的基本框架。1973年《刑事诉讼法》和1976年《民事诉讼法》制定了印度的基本诉讼程序制度。印度司法体系的设置与行政区划密切相关,司法层级为四级法院三审终审。印度约有1.2万家法院,包括1家最高法院,24家高等法院,3 150家地区法院以及几千家治安法院。[29]
印度最高司法权力机关是最高法院,具有宪法解释权。最高法院首先是联邦法院,可以审理中央政府与各邦之间的争议性问题,实行一审终审;最高法院也可作为特别的最高上诉法院,解决涉及宪法问题的纠纷和特殊事项;最高法院还可作为违宪审查法院和保护宪法基本权利的法院。最高法院法官由总统委任,现任最高法院首席法官兰詹·戈戈伊(Ranjan Gogoi),于2018年10月3日就任。
最高法院之下是邦高等法院,邦高等法院是三审终审制的终审法院。大部分高等法院没有一审案件管辖权,只有孟买高院、加尔各答高院、德里高院、喜马偕尔高院和马德拉斯高院等几所高等法院享有一般民事案件的初审管辖权。根据印度《宪法》第229条第3款规定,邦高等法院的法官由总统任命,但邦高等法院财政由邦政府负担。
高等法院之下是地区和季度法院(District and Session Court),作为民事法院时是地区法院,作为刑事法院时称为季度法院。作为刑事法院的季度法院可以作出包括死刑在内的所有刑罚,但死刑必须经过高等法院的核准,同时季度法院是基层刑事法院的上诉法院,负责包括事实和法律的全面的二审。作为民事法院的地区法院只负责较大额度的民事案件的一审,其主要职能是作为基层民事法院的上诉法院。(www.zuozong.com)
地区和季度法院之下是其他下级法院(other subordinate courts)或基层法院,该下级法院并不像中国的基层法院那样整齐划一,而是种类繁多,且10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和其他地区又有所不同。就基层刑事法院而言,10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设有首要城市治安法院(Chief Metropolitan Magistrate,CMM)和城市治安法院(Metropolitan Magistrate,MM)两类基层法院;100万以上人口的大城市以外的其他城市设有首要治安法院(Chief Judicial Magistrate,CJM)、一级治安法院(Judicial Magistrate of Class I)和二级治安法院(Judicial Magistrate of Class II)。就基层民事法院而言,不管人口规模大小,民事法院均设有初级民事法院(Junior Civil Judge)和高级民事法院(Senior Civil Judge),称谓也基本相同。[30]
印度最高检察院总检察长也由总统任命,其主要职责是就执法事项向政府提供咨询和建议,完成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检察权,对宪法和法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等。现任总检察长维奴戈帕尔(K.K.Venugopal),2017年6月被任命,任期3年。[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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