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改革,取消各部委直接管理国家科技计划的权力。原来由“863”“973”“支撑计划”“重大专项”等组成的国家科技计划体系改革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五大计划。
五大类项目整合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也纳入科技部管理,但目前仍保持相对独立运作,仍由国家基金委按原基金委相对成熟和相对公平的方式运作,在全国科技界得到了良好的评价。原由中央组织部组织评审的千人计划中的青年千人计划也由国家基金委组织评审。自然科学基金工作突破了以往计划经济体制下科研经费依靠行政拨款的传统管理模式,全面引入和实施了先进的科研经费资助模式和管理理念,确立了“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评审原则,建立了“科学民主、平等竞争、鼓励创新”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了决策、执行、监督、咨询相互协调的科学基金管理体系,形成了“公正、奉献、团结、创新”的良好风气。充分发挥了自然科学基金对中国基础研究的“导向、稳定、激励”的功能,不断发展完善以学科体系为框架、价值评议和绩效评估为依据的管理体系,并制订了一整套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及在两院院士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创新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全面落实新时代对基础研究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发展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提出了新时代科学基金总体目标和深化改革思路,即确立基于“鼓励探索、突出原创;聚焦前沿、独辟蹊径;需求牵引、突破瓶颈;共性导向、交叉融通”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的资助导向,建立负责任、讲信誉、讲贡献的智能辅助分类评审机制,构建源于知识体系内在逻辑结构、促进知识与应用融通的学科布局,力争未来5—10年,建成理念先进、制度规范、公正高效的新时代自然科学基金体系。
自然科学基金主要支持基础研究,逐渐形成和发展了由研究项目、人才项目和环境条件项目三大系列组成的资助格局。建立了面上、重点、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联合资助基金、实质性国际合作研究等多层次、相互配合衔接的资助项目系列;通过实施科技人才战略,架构了以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青年科学基金、地区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基础科学中心等较为完整的人才培养资助体系;完善了以科学仪器基础研究、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科普项目等专项构成的环境条件项目体系。随着国家财政对基础研究的投入不断增长,自然科学基金从1986年的8000万元起步已增长到2017年资助各类基金项目298.67亿元,较大地改善了基础研究的资助环境,项目资助强度稳步提高。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工作紧紧围绕实施源头创新战略、科技人才战略、创新环境战略和卓越管理战略,推出了一系列新的举措,在完善和发展科学基金制的实践中又取得了新的成绩。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是为了实现国家目标,通过核心技术突破和资源集成,在一定时限内完成的重大战略产品、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工程。《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确定了重大专项。这些重大专项是我国从2006年到2020年科技发展的重中之重,主要包括:核高基、集成电路装备、宽带移动通信、数控机床、油气开发、大型核电站、水体污染治理、转基因、新药创制、传染病防治、大型飞机、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载人航天与探月工程等。
重大专项的实施是根据国家发展需要和实施条件的成熟程度,逐项论证启动。同时,根据国家战略需求和发展形势的变化,对重大专项进行动态调整,分步实施。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将注重与国家重大工程的结合,与国家科技计划的安排协调互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在确保中央财政投入的同时,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突出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对于具有明确产品和工程目标的专项任务,主要由企业牵头实施。建立责权统一的责任机制,按照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监督,确保实效。集成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广泛调动科技界、企业界、经济界等各方面的积极性,突破事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重大关键技术,着力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战略产业,有效提升我国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地位。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当前,从“科学”到“技术”到“市场”的演进周期大为缩短,各研发阶段边界模糊,技术更新和成果转化更加快捷。为适应这一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特征,新设立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着力改变现有科技计划按不同研发阶段设置和部署的做法,按照基础前沿、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到应用示范进行全链条设计,一体化组织实施。该计划下,将根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和科技发展优先领域,凝练设立一批重点专项,瞄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主要领域的重大、核心、关键科技问题,组织产学研优势力量协同攻关,提出整体解决方案。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由原来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基金、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整合而成,是针对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以及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领域提供持续性的支撑和引领,突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领域的技术瓶颈。
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
该基金的定位是作为政府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资助手段,将以贷款贴息、无偿资助和资本金投入等方式,通过支持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培育和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将重点支持产业化初期(种子期和初创期)、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风险较大、商业性资金进入尚不具备条件、最需要由政府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并将为其进入产业化扩张和商业性资本的介入起到铺垫和引导的作用。因此,创新基金将以创新和产业化为宗旨,以市场为导向,上联原“863”“攻关”等国家指令性研究发展计划和科技人员的创新成果,下接“火炬”等高技术产业化指导性计划和商业性创业投资者,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培育和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同时,推动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客观规律、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新型投资机制。(www.zuozong.com)
该基金的支持对象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各类中小企业,其支持的项目及承担项目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是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有较高创新水平和较强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望形成新兴产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项目。
——企业已在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职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00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技术创新项目的规模化生产的,其企业人数和技术人员所占比例条件可适当放宽。
——企业应当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企业负责人应当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较高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企业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3%,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职工总数的10%以上。对于已有主导产品并将逐步形成批量和已形成规模化生产的企业,必须有良好的经营业绩。
该支持方式是根据中小企业和项目的不同特点,分别以贷款贴息、无偿资助、资本金投入等不同的方式给予支持:
——贷款贴息:对已具有一定水平、规模和效益的创新项目,原则上采取贴息方式支持其使用银行贷款,以扩大生产规模。一般按贷款额年利息的50%~100%给予补贴,贴息总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个别重大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无偿资助:主要用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产品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科研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创办企业进行成果转化的补助。资助数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个别重大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且企业须有等额以上的自有匹配资金。
——资本金投入:对少数起点高、具有较广创新内涵、较高创新水平并有后续创新潜力、预计投产后具有较大市场需求、有望形成新兴产业的项目,采取资本金投入方式。资本金投入以引导其他资本投入为主要目的,数额一般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的20%,原则上可以依法转让,或者采取合作经营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依法收回投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基地和人才专项
对科技部管理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发改委管理的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等合理归并,进一步优化布局,按功能定位分类整合。加强相关人才计划的顶层设计和相互衔接。在此基础上调整相关财政专项资金。基地和人才是科研活动的重要保障,相关专项要支持科研基地建设和创新人才、优秀团队的科研活动,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以上五大类计划全部纳入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中央财政的支持力度也是史无前例的,政府各部门不再直接管理具体项目,改变过去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局面。2018年2月9日,国家科技计划管理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原科技部万钢部长主持会议,科技部、财政部、发改委等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相关领导和同志10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系统总结了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以来取得的重要成就。万钢部长在讲话中指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通过3年的深入推进,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已取得决定性进展,科技领域落实“放管服”改革的政策措施坚强有力,科技计划紧紧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展开全面任务部署,新的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体系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日益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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